在本市內范圍內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資金不足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,具體流程是:1)借款人攜帶合法的構建修房證明,到所屬公積金管理部申請領取填報《日照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資料》;2)公積金管理部對材料進行全部審核;3)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在15個工作日作出貸與不貸的決定,并通知貸款人;4)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,公積金中心會通知借款人及配偶、抵押權人、保證人到委托銀行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,辦理抵押、擔保等相關手續(xù),借款人30日內不辦理的視同自動放棄本筆貸款;5)貸款資金采取受托支付方式,受托銀行將貸款資金劃轉入售房單位或收款人賬戶。
具體咨詢詳盡事宜也可撥打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電話。
市直管理部:8717020,東港管理部:8229478,莒縣管理部:6228064,
五蓮管理部:5226147,嵐山管理部:26112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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